隱私權政策
- 個人資料處理者
- ㈜케이플랫폼
- 生效日
- 2026年9月27日
本文為參考用譯本。發生爭議時,以韓文原文為準。
㈜케이플랫폼(以下稱「本公司」)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0 條制定並公開本隱私權政策,以保護資料主體之個人資料並處理相關事項。本政策適用於本公司所營運之 BEAUTRIP(以下稱「本平台」)。
第 1 條 處理目的
- 預訂與訂購 — 仲介皮膚科、SPA 等合作商家之服務預訂、銷售套裝行程商品、發放預訂確認(QR Code),以及提供預訂紀錄。
- 藥局商品銷售 — 受理健康機能食品與化粧品之訂購、配送,以及處理退貨與退款。
- 合作商家與仲介業者申請 — 受理醫療院所、商家與仲介業者之合作申請、確認資格,以及簽訂與履行契約。
- 本地朋友媒合 — 媒合翻譯與陪同支援之請求並進行結算。
- 客戶諮詢 — 受理諮詢、釐清事實並告知處理結果。
- 服務改善與統計 — 分析使用情況,並以無法識別個人之形式處理。
- 儲存我的路線 — 讓會員儲存自己規劃的旅行路線,並可再次開啟繼續修改。
- 向代理機構諮詢路線 — 讓會員將自己的路線傳送給自行選擇的一家入駐代理機構並獲得回覆。本公司不代為接收、轉交諮詢,也不代為選擇代理機構。
- 代理機構帳號管理 — 為入駐代理機構負責人開通和管理登入帳號。
- [2026-09-25 新增] 個人營養設計與藥師諮詢 — 依會員填寫的問卷由藥師設計營養組合,並提供服用打卡與藥師諮詢回覆。
- [2026-09-25 新增] 基因檢測申請、套組與結果提供 — 銷售與配送檢測套組、確認付款、委託分析會員登記的套組(BGI 香港)、提供結果報告及淺顯解說。本公司負責流通與銷售套組,分析由 BGI(香港)進行。
- [2026-09-25 新增] AI 營養助手 — 僅在會員同意的情況下,參考其設計與結果摘要回答會員的問題。AI 不進行診斷或開處方。
第 2 條 個人資料的蒐集方式
- 由使用者於平台之表單中直接填寫(預訂、申請、諮詢)。
- 於服務使用過程中自動產生(存取紀錄、Cookie)。
- 未經使用者同意,本公司不自第三方取得個人資料。
- 🔴 本公司不要求韓國手機實名認證。不蒐集居民登錄號碼,資料庫中亦不存在可存放該號碼之欄位。
第 3 條 蒐集的個人資料項目
- [目前蒐集]下列項目為實際蒐集並保存者。
- 預訂(訪客,未註冊) — 姓名、電子信箱、國籍、人數、希望語言,以及特別需求(選填)。電話號碼為選填,且僅接受國際格式。
- ⚠️ 特別需求欄位可能包含過敏等健康相關資訊。此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屬敏感資料。該資料僅為療程安全之目的提供予相關合作商家,不作其他用途。是否填寫由您自行決定。
- 醫療院所與企業合作申請 — 企業名稱、負責人姓名、營業執照號碼、聯絡方式(電話與電子信箱)、營業地址、營業時間、提供之服務、可應對語言,以及資料使用同意紀錄(同意人姓名與同意時點)。
- 仲介業者合作申請 — 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聯絡人姓名、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國家、公司登記號碼、主要客戶國籍、年送客人數區間,以及有意銷售之套裝行程。
- 管理者帳號 — 電子信箱與顯示名稱(僅限本公司員工)。
- 自動蒐集 — IP 位址、存取時間、瀏覽器與裝置資訊,以及 Cookie。此為提供服務與維持安全所需之最小限度。
- [2026-09-25 新增]會員 — 電子郵件、顯示名稱、密碼(加密後由認證服務商保管)、註冊時間、偏好語言、是否同意為向代理機構諮詢路線而向第三方提供及同意時間(選填)。
- [2026-09-25 新增]我的路線(會員) — 路線名稱、地區、天數與興趣、路線中的地點、會員自行選擇的醫院(資訊欄)、會員填寫的個人醫院行程(日期、時間、地點備註,選填)。⚠️ 與醫院相關的項目可能被視為健康資訊。以上均為自願填寫,本公司不會將其傳遞給醫院。
- [2026-09-25 新增]向代理機構諮詢路線(會員) — 接收的代理機構、傳送的路線內容(地點名稱、分類、順序、自行選擇的醫院欄)、會員的留言與代理機構的回覆、傳送與已讀時間、介面語言。會員填寫的醫院行程備註不包含在傳送的路線中。
- [2026-09-25 新增]代理機構帳號 — 負責人電子郵件、顯示名稱、帳號開通與連結時間。
- [2026-09-25 新增] 個人營養設計問卷(會員) — 姓名、出生年份、身高、體重、性別、使用原因、健康目標與優先順序、各目標的回答、服用打卡紀錄。⚠️ 回答可能包含健康相關資訊(敏感資訊),僅用於藥師設計。
- [2026-09-25 新增] 藥師諮詢(會員) — 諮詢類型、標題、內容、使用語言、同意須知的時間、藥師回覆。⚠️ 諮詢內容可能包含健康資訊。
- [2026-09-25 新增] 基因檢測申請(會員) — 姓名、手機號碼(僅核對格式,不做簡訊驗證)、電子郵件、收件地址、需求、所選方案與金額、付款連結與付款確認紀錄、套組編號、同意蒐集的時間。
- [2026-09-25 新增] 套組登記與基因結果(會員·敏感資訊) — 套組編號、登記時間、同意處理敏感資訊與境外傳輸的時間及同意書版本、樣本分析結果(基因型、性狀判定等遺傳資訊)。🔴 遺傳資訊屬於《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3條規定的敏感資訊,僅在取得另行同意後處理。
- [2026-09-25 新增] AI 營養助手(會員) — 問題、AI 回答、對話時間、同意 AI 處理與境外傳輸的時間。傳送給 AI 的僅有問題、最近對話與設計摘要,不傳送基因型/rsid、姓名、聯絡方式。
- [已設計但目前未蒐集]社群登入、付款、定期配送與本地朋友登錄功能中尚未啟用的部分,下列項目並未蒐集。該等功能啟用時,本公司將修訂本政策並事先告知。
- 會員資訊(社群帳號識別碼、偏好語言)、付款紀錄、收件地址,以及本地朋友之簽證類型、就學資訊與個人照片。
第 4 條 保存與使用期間
- 本公司於法令所定期間或資料主體同意之期間內處理並保存個人資料。
- 預訂與付款紀錄 — 5 年(《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
- 付款與商品供應紀錄 — 5 年(同法)
- 契約與撤回訂購紀錄 — 5 年(同法)
- 消費者申訴與糾紛處理紀錄 — 3 年(同法)
- 會員資訊 — 退會時立即銷毀。依前述法定保存義務之交易紀錄,另行分離保存至所定期間屆滿。
- 醫療院所與仲介業者合作申請 — 契約終止後 3 年。未成立契約之申請,於審核完成後即時銷毀。
- 資料使用同意書 — 至同意撤回為止。撤回時立即銷毀紀錄並停止顯示該資料。
- 存取紀錄 — 3 個月(《通訊祕密保護法》)
- 翻譯使用紀錄 — 僅保存以秒計之使用時長。詳見第 5 條。
- 位置資訊 — 翻譯支援請求結束時立即刪除。詳見第 6 條。
- 我的路線 — 會員刪除或註銷時立即銷毀。
- 向代理機構諮詢路線 — 最後一則訊息後 1 年銷毀。會員刪除對話後會立即從會員頁面消失,滿 1 年後雙方紀錄均會銷毀。
- 代理機構帳號 — 入駐合約結束時解除連結,帳號於 1 年後銷毀。
- [2026-09-25 新增] 基因檢測申請與付款紀錄 — 5年(電子商務法)。付款前取消的申請自取消日起1年後銷毀。
- [2026-09-25 新增] 問卷、藥師設計、服用打卡與藥師諮詢 — 註銷或要求刪除時立即銷毀。
- [2026-09-25 新增] 遺傳資訊(套組結果)— 註銷或要求刪除時立即銷毀。 分析機構(BGI 香港)的保存期限請參閱第8條。
- [2026-09-25 新增] AI 營養助手對話紀錄 — 1年後銷毀。
第 5 條 語音資料與翻譯紀錄
- 🔴 本公司不保存音訊檔案。
- 🔴 本公司不保存語音辨識(STT)文字。翻譯後立即丟棄。
- 🔴 本公司不錄音通話。
- 就旅遊小幫手,所保存者僅有使用時長(秒)、來源語言、目標語言與收費金額。此等資訊用於計算費用。
- 這不只是政策上的宣示。資料庫中之翻譯使用紀錄表並無可存放音訊或文字之欄位。即使有意存放亦無處可存。
- 旅遊小幫手之常用語卡片於使用者裝置上處理,不傳送至伺服器。
- 語音辨識或翻譯連接外部服務時,僅於該目的範圍內傳送資料;相關服務商列於第 8 條。
第 6 條 位置資訊
- 🔴 本公司不持續追蹤使用者之位置。
- 位置資訊僅於使用者按下 [請求翻譯支援] 之當下蒐集。未按下該按鈕即不蒐集位置。
- 該資訊僅用於尋找請求地點附近之本地朋友。
- 🔴 請求結束時立即刪除座標。僅保留區級標示供統計之用。此由資料庫觸發器強制執行,因此刪除與否不取決於應用程式是否正常運作。
- 緊急畫面向 119 傳送位置時,座標於使用者裝置上組成簡訊,不傳送至本公司伺服器。是否傳送由使用者決定。
- 使用者得隨時於瀏覽器設定中拒絕或撤回位置權限。拒絕時,將提供 1330 旅遊諮詢專線等替代方式。
- 為管理位置服務之利用與提供事實,本公司記錄利用時點、服務種類、位置提供環境、處理結果,以及區分使用者之數值。會員以本公司內部之會員識別碼區分;非會員以按瀏覽器發放之隨機臨時識別碼區分。
- 🔴 該紀錄不儲存姓名、電子郵件、電話號碼、實際座標、地址或 IP 位址。非會員之臨時識別碼為隨機產生之數值,其本身無從辨識特定個人。
- 🔴 該紀錄不用於行銷、廣告或個人化之目的。僅限於利用與提供事實之管理及向相關機關提交之用。
第 7 條 向第三方提供
- 本公司僅於第 1 條所定目的範圍內處理個人資料,並僅於取得資料主體同意或法令另有明文時,始向第三方提供。
- 為履行預訂 — 為履行預訂所必要之最小限度資訊(姓名、日期與時間、人數、希望語言、特別需求)提供予所預訂之皮膚科、SPA 等合作商家。逾越該目的之使用,依契約予以禁止。
- 為媒合本地朋友 — 會合地點、時間與希望語言提供予所媒合之本地朋友。🔴 雙方之電話號碼均不揭露;聯絡經由號碼保護之中繼號碼進行。
- 為向代理機構諮詢路線而提供 — 會員傳送諮詢時,本公司將會員的顯示名稱、傳送的路線內容及留言提供給會員自行選擇的一家入駐代理機構(已登記的外國病患招攬機構)。目的為回覆該諮詢,保存期限為最後一則訊息後 1 年。同意可在註冊時作為單獨的選填項目取得,或在首次傳送諮詢時取得。不同意不影響註冊及使用其他服務。🔴 不提供會員的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聯絡僅在網站訊息箱內進行。本公司不會一次傳送給多家代理機構,不代會員選擇代理機構,也不會向醫院傳遞任何資訊。代理機構不得將資訊用於其他目的或再次提供。
- 本公司不出售個人資料,亦不為廣告目的提供予第三方。
第 8 條 個人資料的國外移轉
- 🔴 本公司為提供服務,依下表將個人資料移轉至國外。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8 條之 8,茲公開接收方、國家、移轉項目、目的與保存期間如下。
- 移轉係於使用服務時經由網路傳輸方式進行。
- 資料主體得拒絕國外移轉。惟下列服務商為本服務之必要基礎設施,拒絕時平台之使用可能受限。欲拒絕者請通知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 🔴 標示為「目前未使用」者,係尚未啟用之功能,因此實際上並未發生移轉。該等功能啟用時,將事先公告並修改本政策。
| 接收方 | 國家 | 移轉項目 | 目的 | 保存期間 |
|---|---|---|---|---|
| Supabase, Inc. | 美國 | 第 3 條所列全部項目 | 資料庫保存與管理者認證 | 同第 4 條所定期間 |
| Vercel Inc. | 美國 | IP 位址、存取時間、瀏覽器與裝置資訊 | 網頁託管與服務提供 | 3 個月 |
| Resend, Inc. | 美國 · 日本(東京) | 收件人電子郵件、姓名、申請與預約內容、路線諮詢通知(不含留言內文) | 傳送預約確認、申請通知及路線諮詢回覆通知郵件 | 寄送後即時銷毀(寄送紀錄 30 天) |
| DeepL SE | 德國 | 使用者提交翻譯之語句 | 機器翻譯 | 目前未使用(啟用後即時丟棄,不予保存) |
| Google LLC | 美國 | 提交辨識之音訊、通知權杖、地圖查詢座標 | 語音辨識與合成、推播通知、地圖 | 目前未使用(啟用後於處理時丟棄) |
| BGI(香港) | 香港 | 套組序號、樣本及其分析結果 — 不傳輸姓名、出生日期、聯絡方式等身分資訊(結果也僅依序號接收) | 基因分析及結果報告製作 | 至分析目的達成為止 · 登記套組時另行同意 |
| Anthropic, PBC | 美國 | AI 助手問題、最近對話、設計摘要(問卷目標、藥師組合品項、結果領域摘要)· 選擇 AI 自動設計時的問卷回答(年齡層、性別、身高、體重、目標、回答)— 不含基因型/rsid、姓名、聯絡方式 | 產生 AI 回答及營養設計草案並進行安全檢查 | 依 Anthropic 政策的有限期間 · 首次使用(AI 助手)及提交問卷時(AI 自動設計)單獨同意 |
第 9 條 個人資料處理的委託
- 本公司為提供服務,將個人資料之處理委託予第 8 條所列服務商。
- 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6 條,委託契約中明訂禁止逾越目的之使用、技術性與管理性保護措施、再委託之限制,以及損害賠償責任等事項。
- 受託業務或受託人有所變更時,將經由本政策予以公開。
第 10 條 資料主體的權利
- 資料主體得隨時請求查閱、更正、刪除或停止處理其個人資料。
- 請求得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向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提出,本公司將即時處理。
- 查閱、更正與刪除之請求,自受理之日起10 日內處理並告知結果。
- 依第 4 條負有法定保存義務之資料,無法依請求刪除,本公司將說明其事由。
- 法定代理人或受委任之代理人得代為行使,惟須提出委任書。
- 本公司不因資料主體行使上述權利而使其受到不利益。
第 11 條 個人資料的銷毀
- 保存期間屆滿或處理目的達成時,即時銷毀個人資料。
- 保存期間屆滿後依其他法令仍須保存者,移至另行之資料庫或以不同位置保存。
- 電子檔案以無法回復之方式刪除;紙本文件以碎紙或焚毀方式銷毀。
- 🔴 本公司不將同意書等原始文件檔案保存於伺服器。目前僅記錄檔案名稱,原件另行保管。
第 12 條 安全性確保措施
- 存取控制 — 資料庫之所有資料表均套用列級安全性(Row Level Security)。瀏覽器所公開之公鑰連一列預訂、申請或結算資料都讀不到。
- 管理者存取 — 管理者區域需另行認證,且限於已登錄之管理者名單內之帳號。
- 傳輸加密 — 所有通訊均以 HTTPS 加密。
- 不保存付款資料 — 本公司不保存卡號等付款憑證。
- 最小化蒐集 — 不蒐集才是最可靠的保護,因此並無可存放音訊或 STT 文字之欄位。
- 存取紀錄 — 處理個人資料之系統,其存取紀錄予以保存並防止遭竄改。
第 13 條 Cookie
- 本公司使用 Cookie 以維持登入狀態與語言偏好。
- 工作階段 Cookie 用於管理者認證,且限於管理者區域。
- 使用者得於瀏覽器設定中拒絕 Cookie。此時保留語言偏好等部分功能可能受限。
- 本公司不使用第三方廣告追蹤 Cookie。
- 為區分使用位置服務之非會員,本公司使用存有隨機臨時識別碼之 Cookie(loc_subject_token)。該 Cookie 僅於使用者實際使用位置功能之時點發放,指令碼無法讀取(HttpOnly),並於六個月(180 天)後失效。此為營運政策,旨在位置資訊利用與提供事實台帳之保管期間內,使同一瀏覽器之臨時識別碼保持一致;不用於廣告或使用行為分析。
第 14 條 未滿 14 歲的兒童
- 本公司不蒐集未滿 14 歲兒童之個人資料。
- 未滿 14 歲之兒童需要使用服務時,請由法定代理人同意並以其名義預訂。
- 本公司若知悉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而蒐集未滿 14 歲兒童之個人資料,將即時銷毀該等資料。
第 15 條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 本公司指定下列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綜理個人資料處理事務,並處理資料主體之申訴與救濟。
-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 柳恩貞(㈜케이플랫폼 代表)
- 聯絡方式 — thenatureheal@gmail.com · 070-4130-5526(韓國時間平日 09:00–17:00)
- 070 號碼在韓國境外可能無法撥通。電子郵件可聯繫到同一人。
- 資料主體得就使用服務所生之一切個人資料相關事項,向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提出,本公司將即時回覆並處理。
第 16 條 權益受侵害時的救濟方式
- 資料主體得向下列機關申請個人資料侵害之糾紛解決或諮詢。
- 韓國網際網路振興院 個人資料侵害檢舉中心 — privacy.kisa.or.kr · 118
- 個人資料糾紛調解委員會 — kopico.go.kr · 1833-6972
- 大檢察廳 網路犯罪偵查科 — spo.go.kr · 1301
- 警察廳 國家偵查本部 — ecrm.police.go.kr · 182
- 因公務機關首長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5 條、第 36 條、第 37 條所定請求之處分或不作為致其權利或利益受侵害者,得依《行政審判法》申請行政審判。
第 17 條 本政策的變更
- 本政策自生效日起適用。
- 因法令、政策或安全技術之變更而增刪修改內容時,將於生效日至少 7 天前於平台公告。
- 🔴 會員於註冊時同意當時施行的本方針。註冊後新增蒐集項目或新增境外接收方的功能(例如基因檢測申請、套組登記、AI 營養助手),將於首次使用該功能時另行取得同意;不同意也可繼續使用其他服務。
- 其他變更將自施行前7天起於平台上公告。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유은정 · thenatureheal@gmail.com · 070-4130-5526(韓國時間平日 09:00–17:00)。070 號碼在韓國境外可能無法撥通,請以電子郵件聯繫。關於個人資料之申訴,亦得向韓國網際網路振興院個人資料侵害檢舉中心(privacy.kisa.or.kr,118)或個人資料糾紛調解委員會(kopico.go.kr,1833-6972)提出。